年12月4日上午,沱江流域(雁江段)污染源排查工作会议在市环保局会议室召开,市环保局陈家林副局长主持会议,雁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沱江区级河长何瑜出席会议,沱江市级河长联络单位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水务局、沱江沿线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陈家林副局长传达了沱江市级河长的工作要求,对沱江流域(雁江段)污染源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沱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河长制法定的工作职能都在地方、在基层,河长的职责在于协调,不代替基层的职责。为此,雁江区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工作推动机制,做好沱江流域(雁江段)污染源调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沱江流域(雁江段)各乡镇(街道)要确保12月7日前,全面完成污染源现状问题调查、相关数据收集,完成黑臭水体(溪沟)、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居民生活区综合排污口,特别是近年来群众信访投诉较多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登记,建立问题、责任、整改、进度“四张清单”,逐步形成并完善治理方案。
三、动真碰硬。前期工作发现,沱江流域主要问题是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面源污染突出,沱江河长市级联络单位、雁江区各乡镇(街道)要持续用力推动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取得实效。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确保整治效果的持续性,防止新问题的发生。
同时,陈家林副局长要求雁江区、市级河长联络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守河有责、守法担责、守河尽责,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以硬作风硬措施坚决完成沱江流域(雁江段)污染源涉水污染排查任务,加强沱江流域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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