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可按月提取公积金了
9月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会召开,调整后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宣布将于年10月8日实施。
本次政策调整共涉及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60项内容,其中缴存19项、提取24项、贷款17项。
公积金究竟如何按月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新政有哪些惠民亮点?
一起了解下
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根据最新印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时,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可实现“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根据最新印发的《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即“按月冲还贷”。这将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举个栗子:
假如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9万元,每个月缴存元(一年后余额10.2万余元),每个月偿还贷款8千元(其中公积金元、商贷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计元后,才能提取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而“按月冲还贷”推出后,职工在一年内每月均可使用公积金元用于偿还月供,每月生活压力将大大减轻。
其他调整:限制多套房提取、支持加装电梯提取
除了上述公积金可按月提取外,公积金提取还有以下调整:
职工购房“可提可贷”,即允许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首付款。
限制多套房提取,缴存职工近5年内已办理两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或当前拥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
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不再受一年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规定限制。
另外,公积金提取简化了死亡提取业务办理材料,第一顺序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时,无需再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
贷款新政:实行“精细化”双挂钩贷款
除了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根据修订后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公积金贷款管理方面,将实行“精细化”双挂钩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每笔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相关,由缴存账户每笔缴存资金金额扣除提取金额后,与该笔缴存金额存储时间对应的存贷系数分段计算后加总得出。
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方面的新政都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
成都公积金可在德阳、眉山、资阳购房
而在8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8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内容主要指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德阳、眉山、资阳购房,且对贷款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等进行了解释。具体内容如下:#成都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了#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成德眉资缴存职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有关公积金贷款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积金委〔〕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以下简称德眉资)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合作项目
(一)申请条件位于德眉资的新建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准予销售许可,以及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项目合作批复或项目合作协议后,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项目合作。
(二)申请资料、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项目合作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当地公积金中心项目合作批复或项目合作协议。其他申请资料、办理流程等,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项目合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关于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对象德眉资的新建住房项目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后,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所属服务部或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所在地限额标准:1.德阳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2.眉山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3.资阳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
(三)其他事项贷款申请条件、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等其他事项,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年8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国家、省、市以及成德眉资四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调整的,从其调整。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8月12日关于该政策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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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住房,可向哪个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阳、眉山、资阳购买新建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贷款申请地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按照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相关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不超过购房所在地限额标准执行,具体为:
德阳:双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为40万元。
眉山:双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为40万元。
资阳:双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为35万元。
如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标准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套数认定、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其他贷款规定,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住房套数认定及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
1.缴存职工的住房套数认定,以成都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住房贷款记录等为依据。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存在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视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贷。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贷款期限为1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若部分提前还款,没有还款次数的限制,单次还款金额应为元的整数倍。
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答: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已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等情形的、被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行为登记的、所购楼盘未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的、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再交易住房,可否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平稳推进同城化区域公积金互贷业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选择新建住房作为试点,待时机成熟并经充分论证后将积极推进同城化区域再交易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
另外,万众期待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终于要来了!
成都作为全国首批4个试点城市,预计将于8月16日正式推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业务试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线上办理缴存业务。
该项试点是成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工作,将惠及成都万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制度保障更好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在成都安居乐业。
一图提前了解灵活缴存政策
综合:成都发布、天府市民云、直击成都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