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将孕妇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个医院的廖某
用于推销产检项目获利
近日,雁江区法院
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视频来源新京报
年8月至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将其从QQ工作群“雁江区妇幼信息群”里得到的余条孕妇个人信息出售给被告人廖某,获利元。
庭审现场
孕妇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出生日期、B超日期等生理健康信息。收集这些个人信息用来干什么?被告人廖某非法将信息提供给其所在医院用于电话联系孕妇推销产检项目。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廖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被告人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王某退缴违法所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二被告人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并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两部。
?来源:四川在线资阳频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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