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如下:
1、被执行人:陈欣,男,35岁,汉族,南充市顺庆区长征路号7幢1单元4层2号。
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
款本息元的义务。
2、被执行人:蒋秀琼,女,年7月15日生,汉族,住南充市顺庆区舞凤镇燕儿窝村8组。
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本金.9元及利息的义务。
3、被执行人:孙铭,男,汉族,年1月20日生,户籍地四川省西充县仙林镇来龙山村4组8号,现住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号“坤隆花园”小区6幢1单元1层号身份证号:52******117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12.9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4、被执行人:韩鸣男,年8月18日生,汉族,住南充市顺庆区内小北街小康巷9号幢1单元7楼2号(内小北街48号5幢4单元7层76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9.6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5、被执行人:文和平,男,汉族,年12月30日生,户籍地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赵家沟村1组36号,现住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群兴东路“潆兴小区”21幢3单元5-1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21.5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6、被执行人:赵李平,男,汉族,年5月7日生,户籍地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号4幢1号,现住南充市高坪区阳春路号“上上城”小区3幢3单元5层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25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7、被执行人:李守元,男,汉族,年7月9日生,住四川省仪陇县马鞍镇瓦子坪村7组44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17.5万元的义务。
8、被执行人:陈云建,男,汉族,年11月23日生,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林凤镇山湾村1组。身份证号:51******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22万元的义务。
9、被执行人:胡辉,男,汉族,年11月23日生,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林凤镇山湾村1组。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0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6万元的义务。
10、被执行人:郑友喜,男,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南部县南隆镇枣儿望甫村4组4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信用卡欠款11万元的义务。
11、被执行人:蒋清平,男,汉族,年9月10日生,住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火光村10组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13万元的义务。
12、被执行人:李小龙,男,汉族,年10月3日生,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兴镇劳动村7组4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54万元的义务。
13、被执行人:伍勇,男,汉族,年7月23日生,无业,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五星店街65号4幢2单元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0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16万元的义务。
14、被执行人:周兴明,男,汉族,年10月20日生,户籍地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石楼乡李家观村6组21号,现住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1号“金水桥.美景园”小区1幢3单元2层1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17万元的义务。
15、被执行人:钟琳,男,汉族,年9月29日生,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石油东路1号3幢3单元号身份证号:******9291拒不履行()顺庆民初字第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17万元的义务。
16、被执行人:石国付,男,年3月16日生,汉族,住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号6栋17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南市执字号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贷款的义务。
17、被执行人:李晓琼,女,汉族,45岁,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付春艳.61元及利息。
18、被执行人:杨智,男,汉族,52岁,住南充市高坪区兴市街18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川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偿还明思林23.4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18号民事调解书:偿还朱秀华元。
19、被执行人:刘平爱,男,汉族,51岁,住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69号东方逸景花园2区5幢1单元4层1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刘平伟借款46万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彭诚货款元及利息。
20、被执行人:蒋光富,男,汉族,64岁,住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老街42号,身份证号******X。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赔偿王华生元。
21、被执行人:徐明全,男,汉族,43岁,住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58号1幢1单元6楼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贾琼英借款30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杨桂珍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何大军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赵中国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罗华英20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偿还卿龙万元;()川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偿还王斌借款万元及利息。
22、被执行人:李德明,男,汉族,43岁,住南充市高坪区永荣街46号附2号2单元6楼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南中法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李淑清、陈鑫、陈思夷借款22.5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24号民事调解书:偿还杜文洪67万元及利息;(2)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李霞、汤太仁、陈素清借款20万元及利息。
23、被执行人:王和春,男,汉族,45岁,住南充市高坪区南新路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南中法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赔偿李兴贵.62元。
24、被执行人:蒲荣平,男,汉族,50岁,住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茅草坪村11组3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李有华借款40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易传昭借款18.3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邓国芳借款46.8万元及利息。
25、被执行人:刘梁平,男,60岁,汉族,住营山县郎池镇天怡街2号1幢1单元3-01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张宏标借款万元及利息。
26、被执行人:严礼孝,男,53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北斗坪村9组43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张宏标借款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张九林34.6万元及利息。
27、被执行人:姚永生,男,52岁,汉族,住南充市西充县占山乡竹溪井村7组6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张宏标借款万元及利息。
28、被执行人:邓大山,男,59岁,汉族,住四川省宣汉县胡家镇万通路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南充市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万元及利息。
29、被执行人:姜洪,男,53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螺溪乡二龙桥村2组28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赵良成借款16.7万元及利息;(2)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布衣呷借款60万元及利息。
30、被执行人:梁勇,男,51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号1幢2单元4楼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舒文珍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陆黔借款20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杨伟万元及利息。
31、被执行人:唐兵,男,31岁,汉族,住四川省岳池县裕民镇尹垭村1组5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四川皓通物资有限公司货款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给付汤宏劳务费元及利息。
32、被执行人:王谭,男,31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宝胜寺村4组64号附1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支付杜培云拖欠货款82万元。
33、被执行人:贺高源,男,46岁,汉族,住南充市顺庆区马道巷13号2幢2单元10层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赔偿贺明德、杨启玉18元及利息。
34、被执行人:林仕才,男,58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青居镇先进村8组62号,身份证号******3。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支付梁云龙工资款1.8万元。
35、被执行人:张良洪,男,47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炮房沟村1组44号,身份证号******X。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偿还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区支行借款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蒋奉文借款60万元及利息。
36、被执行人:何亮,男,30岁,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外东山弄62号2单元室,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陈栩借款元及利息。
37、被执行人:蒋伟,男,50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新街51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偿还王秋借款万元及利息。
38、被执行人:庞渊,男,42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九州东景小区1幢1单元6-1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支付代安明、徐春晖元及利息。
39、被执行人:田厚香,女,34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九州东景小区1幢1单元6-1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支付代安明、徐春晖元及利息。
40、被执行人:黄平果,男,45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老君镇伏虎寺村5组,身份证号******X。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赔偿王桂华、黄昭君、黄召洋元。
41、被执行人:满明喜,男,48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南充农业技术学院1幢2单元4楼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偿还蒲世洪借款35万元。
42、被执行人:明艳,女,46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南充农业技术学院1幢2单元4楼2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偿还蒲世洪借款35万元。
43、被执行人:易素英,女,53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青莲镇双河桥村1组54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彭晓玲借款10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偿还马海英借款30万元;()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张大德、罗先会借款10万元及利息。
44、被执行人:李太平,男,51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青莲镇双河桥村1组54号,身份证号******X。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彭晓玲借款10万元及利息;()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张大德、罗先会借款10万元及利息。
45、被执行人:陈彦,男,52岁,汉族,住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回龙桥村4组8号,身份证号******。拒不履行()高坪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偿还刘启宁货款20元及利息。
如发现上述人员行踪,请及时与顺庆区法院执行局7-、高坪区法院执行局联系。本院再次敦促,包括上述人员在内的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到人民法院履行义务,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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