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7月4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成立清算与破产及环境资源审判庭,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江涛介绍了成立两庭的背景、机构设置、意义等相关情况,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敬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阳勇分别讲解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副院长杨江涛(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阳勇(右),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敬红(左)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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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敬红:
我院现已受理两件破产重整案件,现两案有序推进。
一是清产核资。指导管理人调查破产企业的工商登记、资产负债、涉及诉讼、关联关系等情况,督促管理人开展审计工作。我院并对破产企业资产予以查封,确保资产不流失。
二是债权的申报、审查。在资阳日报、人民法院报公告债权申报事宜。根据管理人提交的债权人清册,逐一与债权人联系,确保其在有效的时间内申报债权。督促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
三是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积极筹备会议,酝酿债权人委员会推荐人选,依法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引导债权人会议有序召开,通过了重整草案,选举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推动了重整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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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阳勇:
环境资源案件主要包括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涉气候变化应对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等四大类。
环境资源庭的主要职责为:审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环境监管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审理与自然环境和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与资源有关的物权和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行政管理等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人民检察院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审查相关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及环境资源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的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
阳勇表示
为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我院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三方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
下一步
将不断探索总结环境资源审判规律
不断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
将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
扎实推进环境治理进程
加大环境资源审判案件的公开力度、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邀请公众参与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执行
监督环境修复措施的落实
定期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服务省、市绿色发展的大局
来源:法治资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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