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资阳一男子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时,因“隔夜酒”被查酒驾。
当天上午9时50分许,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高新中队在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设点开展“五一”假期期间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拦下一辆由沱东方向往汽车职业学校方向驶的川M号牌二轮摩托车,当执勤交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带酒气,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至交通违法整治点,并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罗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持有“C1D”型机动车驾驶证。据罗某介绍,他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原以为过了一晚,第二天骑车已没事,没想到一晚上过去了,“隔夜酒”还是让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
民警随后对罗某耐心地讲解了饮酒后(即便是“隔夜酒”后)驾驶机动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暂扣了罗某的摩托车,要求其醒酒后前往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营区接受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凌敏李凤洁)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资阳大众网APP↓↓↓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