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培养我到副处级干部,是我辜负了组织,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自己多年的努力……”近日,雁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资阳强制戒毒所原党委委员、副所长、四级高级警长邓刚涉嫌受贿一案,被告人邓刚当庭认罪悔罪。
据了解,经公诉机关指控,邓刚在担任资阳强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成都某某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谋取利益,在单位办公室、成都、绵阳等地收受吴某某等人行贿的现金共计61万元,以及手机、电脑等财物。庭审现场,还组织干警20余人旁听案件的审理,接受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身边典型案件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以案说法、现场警示,内心深受震撼,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
雁江区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另据7月12日廉洁四川消息,邓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邓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资阳市雁江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四川日报资阳全媒体中心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侵权联速删
▍广告合作/爆料加秦先生(爆料有红包)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