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组长一行对办案场所内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隐患防范情况和安全设施设备、监控系统运转、现场审讯人员、看护人员开展工作、值班交接记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在具体个案中执行办案规定、遵守办案纪律、应急预案制订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
对在落实办案安全责任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督察组当场与办案安全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交换了意见,要求时刻牢记办案安全,将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每一个办案单位和每一名办案人员。
供稿:海清编辑:阿伦审核: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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