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江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设立宝莲街道,将宝台镇宝台寺社区、天生社区、半山社区、沱桥社区、黄泥社区、雷音村、白沙村、飞虹村、协议村、钟山村、拱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宝莲街道管辖,宝莲街道办事处驻宝台大道号。(二)撤销清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宝台镇管辖。调整后,宝台镇辖大洪村、富凉村、石牛村、东角村和原清水镇所属行政区域,宝台镇人民政府驻富凉村7组62号。(三)撤销新场乡和回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丹山镇管辖,丹山镇人民政府驻丹东路94号。(四)撤销忠义镇,将原忠义镇云台村、元坝村、平岗村、松林村、高坝村11至15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津镇管辖,南津镇人民政府驻共和街32号。(五)撤销碑记镇,将原碑记镇和原忠义镇忠义场社区、石柱村、天明村、长沙村、苌弘村、敲钟村、访弘村、幸福村、高洞村、高坝村1至10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丰裕镇管辖,丰裕镇人民政府驻民主街78号。(六)将雁江镇响水村和迎接镇青龙村、龙凼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松涛镇管辖,松涛镇人民政府驻天台路号。主办: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宣传部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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